科目代码:838 考试科目:法学综合(民法、刑法)
一、考试性质
民法学和刑法学是法学专业的核心基础课程,是法学专业研究生入学考试专业课考试科目。
民法学考试旨在了解学生对民法基础原理和基础知识掌握水平及运用民法知识、民法规范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刑法学考试旨在考查学生对刑法学基本原理和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运用刑法学基本原理、基础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考查目标
学生应系统掌握民法的基本知识,对民法的基础概念、范畴、原理、规范构成等内容有较全面的认识和掌握;学生应具备阐明并运用民法规范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学生应系统掌握刑法学的基本知识,对刑法学的基本概念、范畴、原理等内容有较全面的认识和掌握;学生应具备阐明并运用刑法学原理、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适用范围
本考试大纲适用于报考我校 111 法学院的 0301 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四、考试形式和试卷结构
(一)试卷满分及考试时间
1.试卷满分:本试卷满分为 150 分,民法约 75 分,刑法约 75 分。
2.考试时间:考试时间为 180 分钟。
(二)试卷内容结构
1、民法:基础概念、基础原理知识约占 50%,知识综合运用内容约占 50%。
2、刑法:概念内容约占 10%,原理内容约占 20%,知识运用内容约占 70%。
(三)试卷题型结构及分值比例
1. 民法部分:
(1)概念辨析题:5 题,每题 5 分,共 25 分,
(2)简答题:2 题,每题 10 分,共 20 分,
(3)论述题:1 题,每题 20 分,共 20 分,
(4)法条分析与适用:1 小题,每题 10 分,共 10 分;
2、刑法部分
(1)简答题:3 题,每题 10 分,共 30 分。
(2)论述题:1 题,每题 25 分,共 25 分。
(3)案例分析题:2 题,每题 10 分,共 20 分。
命题可根据考核需要,对试卷内容结构、题型结构及分值比例做适当调整。
五、考查内容
民法部分:
第一章 民法总则
一、民法概述、基本原则、民事法律关系、民法渊源、民法适用
二、民事主体制度、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
三、民事权利概述、民事权利的变动、民事权利的行使、民事权利的救济
四、民事法律行为、代理
五、民事责任概述、民事责任的免责事由
六、诉讼时效制度
第二章 民法物权
一、物权与物权法概述
二、物权变动
三、所有权的一般原理、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相邻关系、共有、占有
四、用益物权制度
五、担保物权制度
第三章 民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