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绍兴市委
现行的科技成果评价奖励机制在正确判别科技成果的质量和水平,促进科技成果的完善和科技水平的提高,加速科技成果推广应用起了积极的作用,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四个方面:
一是评价方式单一,科技成果评估活动开展较少,缺少政府的强势推动。目前国内的科技评价制度以科技项目评审制度和科技成果鉴定制度为主,科技成果评估仅作为科技成果鉴定的一种补充,而且科技评估制度作只有原则性问题的规定,缺乏本应的细则。省市级技术评估机构的主要业务停留在立项评估,省市的科技成果评价工作仍以成果鉴定为主,不能满足科技成果市场化的需求。
二是对不同科研活动采取同一种评价尺度。基础类、应用类成果的试验研究的方向、目标、手段各不相同,对应用性科技成果评价的最终目的是要转化和推广,不应采取同一评价尺度和指标。
三是学术研究“课题”化之风盛行,降低了成果的水平。尤其是一部分人为了获得高级职称,通过利用手中的权力做“正当、合法”挂名的项目负责人(或主持人),影响实际从事人员的积极性,从而降低科研质量,甚至遏制学术创新。
四是对评审专家的监督机制还不健全。评审专家会不自觉地渗入评估者的利益和决策者的利益成分,影响评价结果的公正性。
为完善科技成果评价奖励机制,加强科研诚信建设,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建立综合的、可操作性强的科技成果评价体系。
采取形式多样的评价方式。通过加强科技成果评价的服务和研究,明确科技评估的任务导向,除评审和鉴定外,推进科技成果评估方法。如增加以成果转化为前提,采用成本——收益法、总结性评估、经济回报率的评价等方式的科技成果绩效评估制度,使科技评估工作向项目的中后期评估、成果评估、绩效评估等方面延伸。除了评价制度外,还可以建立科技评估体系,如项目结束后对科技计划的目的效果进行检查和评价,根据合同要求,对于研究项目的完成情况进行评价和验收。评估方法采用定性分析方法为主,辅助以定量分析的方法。对科研成果转化体制除了通过申请专利外,对于基础研究领域还可以用项目认证(包括合理性的阐述、明确的目标、评价、监督和评估)等形式进行评估。
加强科技成果评价体系研究。通过研究科技成果评价的发展趋势,系统的分析和探索涉及成果的水平、价值、转化前景等各方面的评价理论和方法,按成果的不同类别和对成果评价结论的不同需求,采取不同评价方法、指标和尺度,建立科学合理的方法,以适应科技成果改革和经济发展的需要。
二、建立和完善科研诚信保障体系。
用法制手段保障科研诚信。在实施科技评估活动时,通过立法的形式将科技评估活动纳入法制的范围,是国际上科技评估的普遍做法。因此,各级政府通过研究科技管理工作的新要求,出台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对科技成果评价方式加以规范,来加强对科技成果评估的引导和推动。
用程序化管理制止科研腐败。管理部门应严格审核项目负责人(主持人)过去的专业经历,与课题相关的研究成果。项目排名应以在研究本项目过程中的业绩(相关论文数量、质量、贡献等)为标准。属招投标的,实行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和择优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的全过程监标等等。
三、建立健全第三方公开透明的评估机制。
要发挥科技中介机构的作用。在推进科技管理改革过程中,要正确对待评估和评审的区别,评估机构作为第三方能够起到客观、公正的作用,与国际接轨。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评估原则,作为第三方的科技中介机构是保证这一原则的有力措施。
要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目前各级政府科技部门对各类计划、技术成果等评估结果进行定期公布,做到了公开化,但程度较低,反响也不大,在考虑知识产权的同时,把包括评估过程、评估结果的有关研究开发的全部内容和结果公布于众,以真正实现公开化和透明化。
四、建立健全对评估专家的监督制约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