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戏剧艺术在培养道德情操、提升人文素养等方面的特殊功能和潜移默化的育人效果,促进在校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中共陕西省委宣传部、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陕西省教育厅、共青团陕西省委、陕西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陕西省戏剧家协会定于2023年9月-11月举办陕西省第九届校园艺术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中央关于加强戏剧教育、推动戏剧进校园等各项政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扬“五四”以来校园戏剧的优良传统,充分发挥戏剧艺术在培养理想信念、道德情操,提高人文素养、审美修养等方面的特殊功能和潜移默化的育人效果,促进新时代大学生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生动实践中放飞青春梦想,促进校园文化建设持续健康发展。
本届校园艺术节的主题是:“青春有戏 未来有我”
二、活动内容
1、指导剧目创作和排演。从报名剧本中挑选优秀作品,邀请知名专家针对剧本进行剖析评议和提升指导;跟进剧目排演,针对二度创作实践,进行深入交流和实地指导,切实提升剧目质量。
2、开展戏剧演出及交流。校园艺术节以学生戏剧演出为主,广泛征集广大高校戏剧团体的原创或改编剧目,组织排演成熟的剧目在各高校内公演。同时在演出的剧目中,挑选优秀作品参加优秀剧目展演,并推荐参加国内外相关演出活动;本届校园艺术节取消奖项评选,对入选的剧目、优秀个人、参演单位等颁发纪念证书予以鼓励;对在导演、编剧、表演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及年轻教师授予“校园戏剧之星”称号(10名)。
三、参演要求
1、凡参加演出的剧目应符合本次校园艺术节的指导思想和主题,以反映当代大学生精神风貌的新创作品为主,同时亦可学习排演古今中外经典戏剧剧目。
演出形式:话剧、戏曲、音乐剧、歌剧、舞剧等。
剧目时长:短剧30分钟内,大型剧目2小时内。
2、参与校园艺术节的人员以在校大学生为主,亦鼓励有艺术才能的教职工参加。
四、工作步骤
1、各参演院校自行组织创排剧目,届时组委会组织专家对各参演院校创作排演情况进行指导;
2、与各参演院校沟通、确认报名剧目排演情况,确定公演时间,并组织专家现场审看;
3、在已演出的剧目中评选优秀剧目,参加优秀剧目展演。
五、活动时间
1、2023年8月,征集剧本、演出剧目;
2、2023年8-9月,各院校自行排练,组织专家实地指导;
3、2023年10月,组织优秀剧目展演。
六、宣传推广
1、推荐优秀剧目参加中国校园戏剧节(每两年一届)。
2、在陕西省戏剧家协会主办的《当代戏剧》杂志上择优发表校园戏剧作品。
3、对优秀剧目广泛宣传,并推荐参加国内外相关演出活动。
七、活动经费
参加校园艺术节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因参与优秀剧目展演、开闭幕式产生的食宿、交通等费用由组委会承担。
八、报名方式
各院校向组委会办公室推荐剧本、参演剧目,并填写陕西省第九届校园艺术节报名表。
1、剧本投稿:创作理论部
电话:029-87273171
电子邮箱:jubenzhenggao@163.com(剧本投稿)
联系人:南璐 郭蕾
截止时间:2023年8月30日
2、演出报名:组织联络部
电话:029-87271269
电子邮箱:sxjxzlb@126.com(演出报名表)
邮寄地址:西安市碑林区东木头市200号
联系人:魏苇158-2903-7667;边龙182-2013-2083
截止时间:2023年9月30日
3、报名表电子版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