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相关文件精神,以及《临沂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本次复试采用现场复试方式(即“线下”复试方式)进行。
1.成立由学院负责人任组长、分管副院长为副组长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
2.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含英语听说测试人员)。成员由本学科导师或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专职教师组成。针对学科专业特点和生源情况,对复试教师进行培训,并签订保密协议,确保复试的公平性、公正性和有效性。安排2名以上人员负责现场记录、考生成绩登录统计等工作;做好复试成绩评定,写出复试评语,根据招生计划提出拟录取名单。
3.成立复试资格审查工作小组,在复试前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确认考生身份,严禁考生替考等现象发生。
所有参与复试工作相关人员有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报我院研究生的均应落实回避制度。
1.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审查考生资格,严格复试过程管理,严格规范调剂录取程序,严格坚持“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管理方式,确保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
2.树立科学的人才选拔理念,优化人才选拔机制,创新复试考核方式。坚持立德树人,着力加强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坚持能力、素质与知识考核并重,突出对考生专业素养、创新能力的考查。注重考生一贯表现,既重视初试成绩,也重视既往学业表现和潜在能力素质。
3.明确主体责任,深化信息公开,强化监督管理,确保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安全规范、公平公正、科学有效。
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公布的《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均可参加复试。即:“一区A类考生”复试分数线:总分338分,单科47分(满分100分)、71分(满分150分)。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复试分数线:总分220分,单科26分(满分100分)、50分(满分150分)。
达到复试线的考生名单附后。
考生进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为1:1.2。
(三)
1.复试资格审查应提交的材料
复试考生需提前下载《临沂大学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附件2),由所在单位党或团组织审查盖章(无学习工作单位的考生可由所在居委会审查盖章),以及《临沂大学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3),并根据复试要求按时提交学院。除此之外,各类考生还需提供如下材料:
(1)应届生:①准考证;②身份证;③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④《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成人高考应届本科生还应出具应届生证明。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还应提供相应成绩等材料。
(2)往届生:所有往届本科毕业生都应提供:①准考证;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④《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的考生:所有该类型考生都应提供:①准考证;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④《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⑤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4)“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①《入伍批准书》;②《退出现役证》;③入伍前有关学历(学籍)材料原件。
2.按照上级和学校复试方案规定要求,对考生提交的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复试资格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安排复试。
3.考生资格审查后,由审查人和复试工作小组负责人存档。如考生提供虚假材料,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复试及录取资格。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根据教育部和我校当年招生简章的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含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4.网上报名阶段申请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须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我院严格规范执行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分政策,除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外,不再扩大范围、另设标准。
1.复试时间
一志愿复试时间:2024年3月31日。
笔试:3月31日上午10:00-11:00
综合面试:3月31日下午14:00-18:30
调剂志愿复试时间:2024年4月上旬。复试方式、复试内容等具体安排,请考生及时关注临沂大学研究生处网站和商学院网站发布的相关通知。
2.复试费用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复试费,根据鲁发改成本〔2020〕616号文件规定,按每生180元收取。
复试总成绩100分,复试内容包括笔试、综合面试以及同等学力加试三部分。
1.笔试科目:市场调查方法与技术
满分100分,60分合格,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
2.综合面试
包含综合素质测试和英语听说能力测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以100分计。
(1)综合素质测试
①考查考生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考查考生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②考查考生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情况。③考查考生对所学专业的认识,研究生阶段的学习方向和学习计划。
(2)英语听说能力测试
主要测试考生应用英语交流的能力及对专业英语的掌握程度。
3.同等学力加试
加试科目:西方经济学上册、西方经济学下册
通过笔试考查同等学历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及创新能力。每门课程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均为1小时,60分合格,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
复试全程录音录像,音像材料要由专业复试小组组长、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小组组长、研究生招生部门负责人签字密封后保存学校保密室备查。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要交研究生处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1.复试总成绩满分100分,由笔试成绩和综合面试成绩取算术平均值得出。
2.各项复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二位。
3.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检结果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其中任何一门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的视为复试不合格。
该项材料审核由学院党委负责,通过审查档案材料、单位鉴定意见等方式完成(人事档案审查或政审必须在发放录取通知书之前完成)。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最终考核结果以合格、不合格计。
新生入学后统一安排体检,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对于不参加学校统一体检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调剂生要符合教育部及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调剂工作要求。
1.调剂考生的调出和调入专业均需“双过线”,即:考生的分数均需达到一志愿报考专业和拟调入我院专业所在学科国家2024年A类地区研究生复试的基本要求。
2.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涉及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等学术要求的,须先经学位评定委员会或者学术委员会审核同意后方可执行。
3.全国统一命题数学一、二、三之间和英语一、二之间可顺向调剂,不可逆向调剂。如英语一的专业可向英语二的专业调剂,反之不能调剂。
4.“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须参加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且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考条件;初试成绩须达到我校划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复试分数线。
5.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确保选出优质调剂生源参加我院复试。具体调剂要求详见学院调剂实施细则。
6.调剂办法未尽事宜均以国家相关文件为准。
(二)调剂程序
调剂考生要在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填报调剂信息。我校调剂系统开放、关闭的时间将提前在研究生处网站向社会公开。学院审查调剂资格后,将在调剂系统发放复试通知。调剂考生必须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内做好相关的调剂操作。我院会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逐一与考生联系确认,调剂考生应在得到发放复试通知信息所规定的时间内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点击确认信息。逾期则认为考生个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承担。
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根据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照权重相加,计算出考生的入学考试总成绩。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总成绩)×40%。
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对考生进行排序。调剂考生和一志愿考生分开排序,优先录取一志愿上线考生,调剂考生按照剩余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初试总成绩、复试成绩确定最终排名。
根据招生计划及考生总成绩,按照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①复试成绩不合格者;②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合格者;③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素质考核不合格者;④体检不合格者;⑤应届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证书;⑥因违反国家、省和临沂大学有关规定,需取消录取资格者;⑦任何阶段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违纪作弊或隐瞒重要信息或者弄虚作假者。
学校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对所有拟录取考生发送录取通知,所有考生必须在录取通知规定的时间内接收并回复,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放弃录取资格名额,由学校从参加同一批次复试且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按录取总成绩排名递补拟录取。
拟录取名单在临沂大学研究生处及学院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
参加复试的工作人员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确保复试录取公平、公正和公开。学校纪检部门会切实加强复试录取巡视监督,及时调查处理考生的投诉和举报等事宜。
学院确定复试名单后及时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公布信息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复试专业名称、复试时间安排等。
学院严格执行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布复试名单、复试成绩等信息,设置专用咨询电话,保证考生咨询申诉渠道畅通。电话:0539-7258370。
考生对复试结果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形式在复试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学院或学校纪委监察处提出实名申诉或举报,对申诉或举报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院按程序组织进行复议,并将复议结果向考生公布。
临沂大学商学院
2024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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