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捡到手机欲占有,民警劝导终归还捡到手机不归还违法吗「群众捡到手机欲占有,民警劝导终归还」
核心提示:"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把它交给警察叔叔手里面......"一首耳熟能详的儿歌唱出了中华民族拾金不昧的传统美德然而捡到了手机该怎么
"我在马路边
捡到一分钱
把它交给警察叔叔手里面......"
一首耳熟能详的儿歌
唱出了中华民族拾金不昧的传统美德
然而
捡到了手机该怎么办
今天
小编要给你讲一个“捡手机”的故事
一女子辛辛苦苦攒钱购买的手机不慎丢失,而捡拾手机的人却不愿归还,经若羌县公安局巡逻防控大队民警多方做工作,最终女孩的手机失而复得。2月14日上午,巡逻防控大队民警接到辖区群众邹女士报警电话称:自己在骑车回家的路上不慎将今天新买的手机丢失,希望民警帮其找回手机。巡逻防控大队民警接到求助后立即拨打邹女士手机号码,发现手机是关机状态。经过查看现场监控发现,邹女士手机掉落之后有一男一女经过那里看到了地上的手机,将其拾入自己口袋,后离开了监控视线。因掉落手机地点离监控地点较远,且二人都戴有口罩,无法辨别其两人体貌特征。随后民警通过调取周边监控,发现了一辆面包的踪迹,并联系上了面包车车主。民警根据线索综合分析判断该面包车车主就是捡拾邹女士手机的男子。但面包车车主并不承认其捡拾了邹女士的手机。民警对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并反复对其宣讲法律,最终面包车车主到巡逻防控大队所将手机归还给失主。邹女士开心地连声对派出所民警道谢。《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来源:范琦辉好消息!!!新疆公安“微警务”上线啦,搜索新疆公安“微警务小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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